对于收费方式我觉得按次收费和会员年费的方式可以兼而有之。个人按照自己的情况自由选择。
对于比较繁忙或者像那几个天津的朋友那样不会每次都参加的,按次收费对他们来说可能会是信价比最高的。
而对于一些几乎每次都会参加的固定成员来说,按照会员年费(半年或者一个季度也可以视情况而定或者兼而有之)的方式缴费就会更好一些。虽然一次交的比较多,但是一定要比每次都交参加费要少很多。
惩罚性收费的方式也是要有的,罚款并不是为了增加俱乐部的收入,任何一项惩罚措施的设立都是希望这个措施永远都不会有机会适用,它更多的是起到一个警示提醒的作用。
用基金买游戏主要分为两类,一个是用作维修和填补缺损部件只用,而是购买公共游戏供聚会使用。
至于用基金买公共游戏决定权的问题,绝对平等投票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合理的,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计算,缴纳过参加费(一定次数以上)或者会费的人就有投票权(当然也可以弃权),缴费越多的人投票权重越大,交年费的人的投票权重要适当放大(同等金额下,年费能够比几次参加费获得更大的权重)。每年设若干个采购周期,计算权重只算采购周期内的,年费权重平均切分。这样就可以保证长期参加活动的人和核心成员拥有较高的决定权,我认为这也是完全合理的。为了保证公正公平,具体的提名、投票、公示制度可以再研究,但按缴费决定权重的方式我觉得对于这样的团体来说是比较合适的。
有什么说的不对的或者不妥的地方欢迎大家讨论,我相信只要大家都是热爱游戏,喜欢用这样的方式结识朋友,办好这个聚会或俱乐部是对所有人都有好处的事。
[ 本帖最后由 kanyo 于 2007-12-4 14:2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