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看到现在还是有几个人说话比较实在的。
老实说要是有人说,这个买家答应当晚确认拖了十几天不确认还毫无歉意,卖家退款慢了几小时就反过来投诉,简直不是东西;这个卖家欠别人300块不还还好意思在这里叫嚣,也不是东西。那我真的无法反驳,只能安慰自己失道有先后。
可惜我看到现在大多数人的观点是
①淘宝交易自动确认很正常,买家就算答应你当晚确认,拖了十几天也一点没什么,谈不上是错误
②答应的事没做到算什么,欠别人钱不给才是错,还是犯法行为,口头承诺的交款时间什么也不是
③其他都是废话,看都懒得看,不给钱就是不对,别的都不重要
类似这种“买家即上帝”或“承诺一文不值,RMB高于一切”的论调,就是有一百个一千个人来落井下石,我一只猴子一一对应又有何惧。
既然有很多人嫌我原帖长,看也不看就跟着来踩,我就简单举个例子好了
A忘了300块在B家,然后反过来告B诈骗他300,B迫于淫威跟A说,我们庭外和解吧,你别告我了,这300本该是你的,我还给你;
A也忘了300在C家,然后反过来告C诈骗他300,C说你丫牛B了还告我,打官司就打官司,然后在判决出来前把300扔水里,此后果然胜诉了(买家对我的两条淘宝投诉目前均已被驳回)。
大家都觉得如果是自己会是那个B,而且劝我也做那个B,可惜我是C。这个例子比较简略,比如A在此前还有些不厚道的作为和不作为,这个也不去说他了,比如C的300到现在还没完全扔掉,但C会信守承诺的。我觉得这个例子本质上是没问题的,如果有问题的话请赐教。
此外我很好奇我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从回复看,只有以下二者之一
①被卖家毁约拖欠钱款十几天,在接到卖家电话后,应该立即放球友鸽子,最快速地帮其退款
②在答应退款仍被投诉后,应该主动积极联系买家,火速退款,求他放我一马
不过我想再发生一次同样的事情,我也不会做出任何一项的。
对我觉得说话比较中肯的一位版友,你一直强调要按淘宝的规则来。我想说的是①我不认为淘宝的规则是即使买家承诺及时确认,拖欠十几天仍是有理②按淘宝的规则,淘宝判他无法拿回300
总的来说,看了回帖,确实深感功利现象之严重,除了300块RMB,大多数人什么都看不到,承诺、诚信什么都不重要,只要我还了钱就是有理,不还钱就是无理,买家则无错之有,即使有错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为他是一个损失300块的受害者,呵呵。
还有很多善意网友给我出主意,让我换个号接着卖,挺能想的,不过我比较笨,不会注册小号,这种事需要熟能生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