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恶之小熊 于 2008-12-17 10:22 编辑
建议至少4名或以上玩家游戏采用此规则:
1.取消身份,每个玩家扮演一个国别。
2.每个玩家选择2名武将,主将和副将,每个玩家第一轮共7张牌,选择4张作为手牌,3张作为城池牌。副将卡跟城池牌放在一起。
3.每回合开始,摸2张牌,摸牌之后,玩家可以选择把自己的手牌和城池牌以任意方式交换,但城牌不得超过3张,手牌就跟原来的规则一样,根据体力上限决定数量。出牌阶段,玩家可以选择出城牌或者手牌,当回合终了,可以再更换城牌和手牌,然后完成弃牌阶段,终结回合。回合外使用牌,可以使用城牌和手牌,不受限制。
4.两个武将的技能可以交互使用,问题是,当玩家使用角色为1男1女时候,性别示为男,离间同样生效。只有2女将时候性别作为女。
5.城牌的意义,就是代表你的城,当你使用城牌的时候,注意,一点,当你的城牌数目为0的时候,其他玩家可以出“杀”攻击你的城池,每回合只能攻击一座没有城牌的城1座,当你没有出闪时,城就给对方占领。换句话说,对方就拥有2座城,可以存放更多的牌。并且城给夺取的玩家,必须禁用其中一个武将,并且放弃使用该武将的技能,只留下一个武将。除非玩家可以抢夺回至少1座城,就可以恢复该武将的技能。
6.如果你夺取城的玩家只有1座城,那么你可以选择跟对方交换副武将,对方必须强迫接受。任何玩家无论多少座城,武将只能有2个。被夺取城的玩家,如果他只有1座城,交换后的武将仍然视为被暂时禁用,直到他有能力夺回一座城。
7.杀死一名玩家的人可以摸3张牌。
8.任何一位玩家获得玩家数量过半数的城池就可以宣布获得胜利,没有城牌的空城仍然算1座城。
9.任何对手牌生效的技能,都视为同样对城牌有效!
10.交换城牌和手牌的动作,一律算作出牌阶段的动作,包括出牌前的交换,和出牌后,弃牌前的交换。
12.玩家可以选择送2张牌给其它玩家提出结盟,对方看牌后有权选择结盟与否。不结盟不接受赠牌。任何玩家最多只能跟1名玩家结盟。结盟期间,5回合以内,不得对盟有使用乐不思蜀,不得对盟友出“杀”,盟友不受同盟国玩家对其造成的任何伤害影响,同盟国玩家也不能拆盟友的牌,任何对盟友不利的出牌均无效,包括借刀杀人等。闪电除外。玩家没有拯救盟友的义务,但是,当盟友发出求援信号时候,可以选择帮盟友出闪或者出桃(盟友死亡时)。(为方便记忆,请自备纸笔记录结盟回合数目。)如果单方面废除盟约,必须弃掉一半手牌,最少为1张,并视为背信弃义,本回合该玩家等同于直接受乐不思属效果影响。同盟国玩家,其中一方杀死其他玩家获得摸2张牌中,盟友摸一张牌。.其余规则与原版三国杀相同。
14.杀死其他玩家剩下自己,视为胜利。
此规则为恶之小熊原创,欢迎指教.
[ 本帖最后由 恶之小熊 于 2008-12-16 16:2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