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amelotMaster 于 2011-9-15 15:49 编辑
我出台些规则,请大家讨论啊~
首先针对涉及现金的比赛
1、本奖金大赛,每半年举办一次
-- 为什么我写了每半年举办一次? 主要是防止选手达成协议,1次比赛A帮B,下次B帮A。间隔久远,可以杜绝这现象造成的危害。如果大家觉得间隔时间不合理,那么快频率的季度,或者慢频率的年,都可以选择。我建议每年1赛好,如果还想玩就是另一个杯赛。就像围棋的应氏杯、三星杯、富士通杯。。。
玩的人多分杯赛好。那就建议1年2个杯赛。
2、队员必须组队
---首先可以使得不卡,尊重其他对手。平时关系不错的组在一起也降低副本现象的发生。另外乐趣也大增。
我在GZ玩了几局的体会
3、操刀执行灭族的玩家(消灭某族最后的单位)应受到赛事排名的惩罚
--- 为什么GZ发生了副本现象,BGC没有?首先BGC水平高,灭一家族并不能保证所有参与的家族都得利,所以BGC不为;其次,被灭族的选手之间会拉仇恨对以后赛事不利,天然产生敌友关系,造成副本现象。
对于副本现象,尤其是9人局容易出现,裁判应直接判定技术性犯规出局。搭船这类本身就不应采用
4、选手所有外交应通过上帝组的“酒馆”进行
-- 主要是掌握选手动向
5、上帝组作为GM开设几个单位
A 酒馆,群公布公开的战争信息
B 外交部,只公开当事人。了解2家族间的盟约履行。
6、某回合,A家族在遇到被B+C家族联合进攻的情况下,记录。
如下回合继续遭遇B(K)+C(F)同时参与的联合进攻,可以选择忽略弱势盟国的战力(比如F)。
如果遇到B+C+D的联合进攻,下回合豁免B+C+D联合的一切打击;豁免B+C,C+D,B+D的联合进攻
1回合内,暂不受联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