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LP是在船舶公司上班的,她看见我看帖,她托我说上两句:
就海关拆箱检查东西实属正常现象。如果拆箱后有任何损失需要归咎责任,海关拆箱检查是例行公办,受法律保护;
主要承责方是物流公司,只要物流公司做不到以下几点其中之一,海关就会对他怀疑上的物品开箱。
1.货物、物品装卸完毕,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递交反映实际装卸情况的交接单据和记录。
上下进出境运输工具的人员携带物品的,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检查。
2.海关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到场,并根据海关的要求开启舱室、房间、车门;有走私嫌疑的,
并应当开拆可能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部位,搬移货物、物料。
3.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
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后放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免除担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