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illch 于 2012-12-7 17:10 编辑
whyvlhebe 发表于 2012-12-7 13:27 
那么有哪条法律规定说我觉得价格不对不可以退?货物是卖家发的完全应该告知买家基本信息。 ...
一般法的合同法第108条
开头我还在考虑他们的交易是否可能没有买卖合同,就像一般的网购,如果注册帐户并使用网购平台时都有使用协议表明在交易过程中已经适用合同法(即是说只要你在上面进行交易就等同签订了交易合同)
所以我刚才又重新爬了一下顶楼发现他们是走淘宝的,很明显这次的交易已经缔结了交易合同,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的条文
如果卖家要收取邮费,那么邮费是基本信息
但现在是买家自己说要到付,卖家不付邮费,如果卖家不知情、不了解邮费的话,也是没有义务去了解的
哪怕卖家知情,但由于邮递方式和公司都是买家自选也没有给出其他要求,卖家认为买家完全了解也是合乎情理的
P.S. 既然是走淘宝就好办了,建议LZ向淘宝发仲裁申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