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争夺的效果,致命,还有角色能力、事件杀人都是分开结算的,其实LZ的这些问题按照规则书上的字面去理解就可以解决了。再有就是说明书最后的流程图确实该稍微研究一下了,要不以后很多东西理解起来会比较困难。
0效能时,打赢军事争夺不用死人。
结算完军事争夺之后,在流程的第4步被动步骤结算致命。如果攻方比守方致命多,那么守方便要选择并杀死一个参与争夺的角色。这个和效能是否是0无关,并且只能杀死参与争夺的角色。如果是1效能赢了军事争夺,守方只有一名防御角色并且在结算时选择杀死这名防御角色,那么致命便相当于无效了。因为致命只能杀参与争夺的角色,并且这个参与争夺的角色已经死了。
结算完致命之后,到第5步响应步骤响应卓耿的角色能力,选择并杀死一名能力值低于X的角色。这个完全按牌面上的文字来就好,只要符合要求想杀哪个就杀哪个。甚至你在混战的时候打赢了对B的军事争夺,反过来去杀C的角色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