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雨子辰 发表于 2014-9-1 19:59 感谢莫总为我争取合法权益
不客气,这种不能泄漏别人隐私这种最基本的常识楼主都不懂,是该教育教育了
大家都是尽量编到一个帖子里且尽量短时内不发重复的,不过楼主保持特色也好,才有的看啊。。。
暮雨子辰 发表于 2014-9-1 20:03 好吧,另一个当事人我来了,其实我一直在看这个帖子,只不过这个账号注册的比较早没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ID, ...
已经编辑了
shane007 发表于 2014-9-1 20:51 已经编辑了
谢谢您啊,这下变得更刺眼了
暮雨子辰 发表于 2014-9-1 20:58 谢谢您啊,这下变得更刺眼了
我全部编辑掉了
谢谢,交易愉快啊,下次我要出货还会优先您的。
暮雨子辰 发表于 2014-9-1 21:10 谢谢,交易愉快啊,下次我要出货还会优先您的。
恩、非常感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