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说一下关于《著作权》的法律规定
关键的是否侵权,有两个重要的东西
1、利益
2、公开
自制的东西是否侵犯,一样要涉及以上两个条件才可能达到侵犯法律的概念。
打个比方,自制了一套卡牌,翻了原版。销售了1W套。最后,索取的赔付是按照1W套造成的经济影响才来确定的。而且里面的经济影响还有得定义。一副卡牌包含了多少东西?
图案、规则、周边等等。如果单纯是只是使用了规则,那,打起官司来,更加麻烦。
不要动不动就那法律来说事。法律有文本,有条文,而不是概念。没有写的东西,就不是法律。如果嘴巴动动就可以定义是犯罪,这世上犯法的人未免太多了吧。
如果仅仅是100套或者更少,犯得着么?他并没有触及本质上的商业利益。当然,如果一套就是几千块,那还是涉及的。毕竟这个有最低限额的概念。
为什么要打官司?
答案可不仅仅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自我的核发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用法律保护自己,获取赔付以外,还有个更重要的目的就是宣传效果。
那么私人自制卡牌,是否达到以上的高度,自然需要权衡。
所以,自制的卡牌,不能说侵权,也不能没有侵权。
真要定罪,上法庭吧。用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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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Y的版本,很有可能比原版更精彩。当然,要看投入。
原版因为是大批量定制的缘故,自然要考虑成本及商业利益。
但是DIY某种程度上来说,如果不是很考虑钱的问题,那么花哨的东西就很多了。特别是一些周边配件。可以制作得非常奢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