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amblerch 于 2009-7-24 19:05 编辑
在游戏介绍版面看到介绍Monopoly的文章, 引起了许多感慨. 毕竟这是小时候玩了无数时间的桌游.
说起monopoly规则, 我这里恰好有几个问题, 困扰我们10几20年了, 都是关于"屯房子"的
大家都知道Monopoly中"屯房子"是很重要的策略. "屯房子"是指自己有计划地造房子但不换成旅馆, 甚至将以前造的旅馆换回房子, 人为造成房子紧张, 使别人造不出房子. 以下问题皆从这问题展开.
- 假设银行已经没有房子, 而我有造好的8座房子(例如在海滨/停车场), 我打算将其升为旅馆, 将换回的房子造在其它我的成组地段上. 而此时有另外一个玩家也想造房子. 他提出: 我造旅馆没问题, 但将8座房子还回银行后, 它们就是银行的财产. 接下来, 他和我都要造房子, 根据游戏规则, 应该展开竞价, 价高者得. 换句话说, 我不可以将买旅馆和再造房子视为一个动作, 而应该将其视为2个动作, 而当第一个动作(造旅馆)完成后, 其他玩家完全可以介入(竞价买房). 这是正确的么?
- 假设银行已经没有房子, 我有一段成组的空地皮, 且拥有可以直接买旅馆的钱(例如阿童木大街/雷欧大街从空地到旅馆也不过500块钱), 我可以直接买旅馆么?
- 假设银行已经没有房子, 我应该是不可以将旅馆换回房子;但应该可以直接卖旅馆吧(就是把旅馆拆成空地)?
附: 相关规则
建筑物短缺
如果“银行”没有房子可供出售,想建房的游戏者便要等其它游戏者向“银行”退还或出售房子方可购买。如果有两位或以上的游戏者想购买房子和旅店,而需要购买的数目超过“银行”所能提供的数目,“银行”必须举行拍卖,将房子或旅馆售予出价最高的竞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