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蹦出 于 2009-8-27 13:01 编辑
谁说我没有经商头脑?给我一个别墅,我肯定能给你换回一个别针来!可别让政府知道,买别针估计要使用“别针票”才可以,否则就叫作
投机倒把!
游戏设计:怕鼠的猫,maurlong@yeah.net
游戏配件:2副扑克,筹码。
卡牌说明:A=1,J=11,Q=12,K=13,王=0(视为任意花色)。每张牌视为一件商品(确切的说是产品,游戏背景是计划经济时代,当时谁也不敢提“商品”这种资本主义社会特色的名词),数值代表商品的体积。在总体积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尽量把大商品都兑换成小商品才能使得商品件数增加,这个道理很简单吧。而最后国家从你手头收购产品却只看件数不看体积(公款消费都是这样的),能否赚钱是要看你的胆识和运气了。四种花色代表四类产品,具体是什么不重要,就不去费心命名了。
区域说明:虽然没有版图,但是桌面要划分成4个区域:“黑市”,“省优产品”,“部优产品”,“国优产品”。每个区域的牌建议按照花色分类后排成一个队列(按照桥牌手牌惯例整理即可)。黑市区域最常用,应设定在大家都能接触到的位置。
游戏目标:获得最多筹码(金钱)。
游戏设定:清空桌面,洗好牌堆。
游戏流程简介:游戏以“轮”为单位進行。每轮开始黑市只有一件产品在流通,玩家以货易货(大件换小件),拉动经济,逐渐让黑市热络起来。中间可能会有玩家将产品加入到“省优产品”,当“省优产品”出现同一花色的两张牌时,引发“省级收购”事件,一轮结束。黑市产品被清空,玩家可以将手牌按照省级标价卖掉。接下来可能会进一步引发“部级收购”甚至“国家级收购”,价格当然会更高。当国家收购完毕后,游戏结束,筹码最多的玩家取胜。
一轮开始:
从牌堆中翻开一张牌到“黑市”区。
每人摸取6张手牌。(配给制!)
上一轮最后出牌的玩家称为本轮的初始玩家。
玩家依照座次完成自己的回合。
回合:
在你的回合,你首先可以从牌堆翻开第一张牌加入到黑市中,也可以不这样做。
然后你必须在下面3种行动中选择一种:
A、单一交换:从手牌中选一张牌替换黑市中一张牌,要求你出牌面值大于或等于换回来的牌。例如:用黑桃9换一张红心7。
B、整体交换:从手牌中选若干张替换黑市中全体牌,要求你出牌面值总和大于或等于换回来的牌面值总和。例如:用“10,K”换取“A,3,5,5,8”。
C、产品升值:打出一张手牌到“省优产品”区。如果你没有手牌,则直接从牌堆顶翻开第一张加入到“省优产品区”。这个行动可能会触发“省级收购”事件。
如果你的行动没有触发“省级收购”,本轮游戏继续。你的回合结束,下一个玩家开始行动。
术语“省级收购”:
当“省优产品”中出现两张相同花色的牌时(此时无视大小王的存在),就会触发“省级收购”事件,从而结束一轮游戏。
具体操作是:
1、玩家依次卖掉手牌,即弃掉手牌换取筹码。手牌每张牌只按照花色定价,某花色单价=该花色在“省优产品”中出现的张数。例如:省优产品中出现2张方块,1张黑桃和1张红心。则玩家手中每张方块可以卖2元,每张黑桃或红心都能卖1元,而梅花则一文不值(你可以留住了将来再卖!)。 玩家自行决定卖全部或部份手牌,也可以选择不卖。最终留下的手牌不得超过12张。
2、将所有“省优产品”移入到“部优产品”区,这样可能会引发“部级收购”。
术语“部级收购”:
当“省级收购”完成后,将所有“省优产品”移入到“部优产品”区。如果“部优产品”中出现某种花色达到4张时(无视大小王),会触发“部级收购”。
具体操作与上面类似:
1、玩家依次卖掉手牌,即弃掉手牌换取筹码。手牌每张牌只按照花色定价,某花色单价=该花色在“部优产品”中出现的张数。例如:部优产品中出现5张方块,4张黑桃。则玩家手中每张方块可以卖5元,每张黑桃卖4元。 玩家自行决定卖全部或部份手牌,也可以选择不卖。最终留下的手牌不得超过6张。
2、将所有“部优产品”移入到“国优产品”区,这样可能会引发“国家级收购”。
术语“国家级收购”:
当“部级收购”完成后,将所有“部优产品”移入到“国优产品”区。如果“国优产品”中出现某种花色达到8张时(无视大小王),会触发“国家级收购”。
具体操作与上面类似:
玩家依次卖掉手牌,即弃掉手牌换取筹码。手牌每张牌只按照花色定价,某花色单价=该花色在“国优产品”中出现的张数。例如:国优产品中出现8张方块。则玩家手中每张方块可以卖8元。 由于国家级收购结束就意味着游戏结束,所以这时玩家必须把所有手牌都卖掉,争取最多的筹码。
一轮结束:“省级收购”(以及随之发生的“部级收购”)完成后,一轮结束。清空黑市,進入下一轮。
游戏结束:“国家级收购”结束后,游戏结束。筹码最多的玩家取胜。
如果牌堆摸空,游戏自动中止,所有手牌作废,以筹码多少定胜负。
后记:ZT:
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再次审议的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对《计量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铁路法》、《烟草专卖法》四部法律中有关“投机倒把”“投机倒把罪”的规定予以删除并修改。
其实,“投机倒把罪”早在1997年就在修订《刑法》时被取消。之前漫长的修法过程,是因为受制于经济观念的根本转变,容易获得理解;可是,在“投机倒把罪”从《刑法》中被取消12年之后的今天,“人大拟修改法律删除投机倒把”仍成为新闻热点,多少有些让人五味杂陈。
这一迟到的修法删除,意味着12年来相关条款仍然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事实上,在《刑法》取消“投机倒把罪”之后的2002年,仍有公民因此罪名而被罚,历经一审、二审、申诉、抗诉再审的两年漫漫长路,方才摘掉“投机倒把”的帽子。当地工商部门处罚的依据则是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换言之,《刑法》取消“投机倒把罪”之后,相关配套法律并没有跟进修改或废除。这部明显与有关法律精神相悖的“暂行条例”,一直“暂行”了21年之后,才于2008年宣布失效。
过时的法律得不到及时的清理,“暂行规定”甚至可以盖着“革委会”的印章被“暂行”几十年,制订和修改有关法律时与之不一致的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同步作出修改……这些现象一方面造成“法律打架”现象频出,另一方面也让一些执法部门可以随意根据自身利益“选择性依法”。
这类“新闻”警示我们,立法者应“爱惜自己的羽毛”,对法律中某些长期有名无实甚至自相矛盾的条文应及时清理,才能让民众敬畏法律、遵守法律。舒圣祥(湖南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