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在WY看到montella他们在玩MR JACK很感兴趣,于是回家忍不住也搞了一套玩玩,拆开后仔细研究了规则。突然发现montella他们在WY中玩的规则其中是有错误的。
1、一轮中人物的角色是可以在翻开的4张中自己选的,而非翻开后就定好顺序的(比如,第一轮的话,就是侦探先4张里选1张执行,然后JACK再在余下的3张中选2张执行,最后1张再留给侦探)
2、一轮结束后,并不是立即将所使用的人物重新洗入人物堆的,而是要全部8个人物都用完后才重新洗牌建立新的人物堆(也就是只有2、4、6轮结束时,才重洗人物牌堆)
3、侦探胜利并非只要指出JACK就可以了,而是要抓到JACK。(也就是说需要侦探在8轮之内使用其他的角色与JACK站在同一个格子上才能算抓到JACK。否则即便你在8轮之内认了JACK,而没抓到他,也算JACK胜利的。而非JEREMY所说,在8轮结束后侦探还能随便猜一次。)
4、JACK逃离版图的时候,必须在前面一轮中处于无人作证状态,也就是在黑暗里。否则JACK不能逃离版图(这个错误,虽然在WY没有看到,但我觉得也很容易犯,所以提示下大家)
哈哈。好了这就是我发现的些错误的地方。因为那天走的早,后来又听说有玩家玩了MR JACK,不知道后面的玩家是否已经纠正了规则。
最后说说自己的感受吧:
早就听过MR Jack这款游戏了,但一直没有见人玩过。而且有人说MR JACK的初始地图设定是不变的,所以走多了比较无聊。而且游戏设定有些不平衡偏侦探。当我看到MONTELLA他们玩得时候也发现JACK的确很难胜利。但还是觉得是款不错的游戏。最终回家还是忍不住弄了一套尝试了下。
结果玩后发现,原来的想法都是错误的。虽然地图设定相同,但由于JACK的位置不同,而且每次选角色和角色的特殊能力不同,使得游戏的变化非常多。另外关于游戏的不平衡其实我发现如果真的用侦探要在8轮之内抓到JACK(注意,是真正的抓到,而非指认)也绝非易事啊。所以这款游戏我觉得非常不错,而且很好玩,博弈性强。怪不得能获得2007国际游戏大奖阿。看来还是有相当大的实力的。有些迷上JACK了,希望大家也不要错过这个好游戏,被表象迷惑了。
[ 本帖最后由 matrix3301 于 2008-6-26 12:0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