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arsemelody 我的观点很简单,虽不被认同。 在山寨这个词出现之前,只有原版,授权和盗版。很容易区分。顶多有个DIY。但 ... 影风 发表于 2010-4-2 13:43 另外,山寨代替的不是盗版,是模仿跟风。
xxbbg 本帖最后由 xxbbg 于 2010-4-2 14:31 编辑 请你不要把:有“山寨模仿成分”的概念偷换成“任何东西有了这个成分就是山寨的“,谢谢。 比如日本人 ... coarsemelody 发表于 2010-4-2 14:17 不好意思....英語是日耳曼語系的 不是拉丁語系的....雖然它使用的是拉丁字母 英語的文字也是拉丁字母,但是其使用方式是日耳曼語系的 日語的平假名是根據漢字簡化的,但是它的使用方式是日語自身的 這就好像 使用了骰子和板圖,但是核心規則是原創的,那就是原創的 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 雖然字體不一樣,但是使用方法上幾本沒有差別,所以就是山寨的.....
coarsemelody 不好意思....英語是日耳曼語系的 不是拉丁語系的....雖然它使用的是拉丁字母 英語的文字也是拉丁字母 ... xxbbg 发表于 2010-4-2 14:22 好吧,我的表达有问题,理解也有问题。 英语的文字山寨了拉丁字母。 日语的部分文字山寨了汉子。 中文互相山寨。 一个问题:你认为山寨骰子不叫山寨,山寨版图不叫山寨,山寨规则,就是山寨。你定义如此,就是如此了么? 凭什么:一部分东西山寨了就叫山寨,一部分东西山寨了就不是山寨? 你的核心规则创意值钱,想出6面骰子表现形式的创意就不值钱了? 你抄袭核心规则叫山寨,抄袭xd6就不是山寨了? 你的核心规则是创意没错,三国杀每个人物都配个画像,就不是创意了? 你有什么资格代替六面骰的创始人说现在六面骰的使用者们没有山寨他? 你又有什么资格代替诸葛亮说,现在肉包子没有山寨他(传说而已)? 你又有什么资格,代表拉丁字母的创造人民,说现在的英文字母没有山寨它们? 你有么? 如果你认为这些是山寨,我怎么不见你鄙视所有使用6面骰的游戏? 我怎么不见你鄙视所有使用6面骰的玩家? 如果你觉得这不是山寨,那么凭什么抄袭几个公式,算法就算山寨,抄袭别人的工具,就不是山寨了? 最后一个问题:抄袭6面骰子,抄袭沙盘做版图,是不是山寨呢? 最后一贴了,也不废话了。你自始至终,都是用一种权利保护者的优越眼光在看问题。在你看来,和你心目中所喜欢的东西相同相似或者有抄袭现象的,就是非常,必须,一定要被鄙视到死的东西。而骰子,版图游戏机制,游戏币替换机制,这些被大部分游戏沿用的核心机制的模仿,却完全被你忽视了。你不在乎他们,就像他们的创造者,并不在乎这些东西被盗用一样。扑克牌有版权么?国内印刷扑克牌的,都是山寨吧?你咋不鄙视一下他们?扑克牌的规则大同小异,都是一圈打下来比大小,互相之间定有山寨,你怎么不鄙视一下全球数十亿的扑克牌玩家? 从头到尾,你鄙视的山寨都是你想鄙视的东西,并不是因为他们是山寨才被你鄙视的,而是因为你想鄙视他们。 你可以反驳,反驳之前,请回答我文中的问题:抄袭6面骰子,抄袭沙盘做版图,是不是山寨呢?
影风 引用某人的话“另外,山寨代替的不是盗版,是模仿跟风。” 侵犯了版权的跟风,我还是把它定义成盗版。没侵犯版权的的跟风,我觉得定义成借鉴比较合适。而不是定义成山寨。至少在“山寨”一词出现前是如此。分清楚有没有侵权那么难吗? 我想问,桌游侵犯了骰子的版权还是借鉴骰子,将骰子应用得更好了?你所说的“山寨”游戏侵权了吗?
xxbbg 遊戲歸根結底玩的是規則, 規則山寨了就是山寨了,道具是肢體,規則才是靈魂 沒有了思想,任何一個人都是一樣的,是思想區分了不同的人 就像拉密, 可以用板塊來玩,也可以用撲克牌來玩,只要他們的規則是拉密的規則 他就是拉密 五十K也可以用撲克來玩, 你能說五十K是山寨拉密么? 規則是五十K就是五十K..規則是拉密就是拉密,和他的道具無關,不知道這麼說你能不能明白 一句話,規則是山寨的,那他就是山寨的....道具只是使用不使用而已
vincentbg 回复 131# 影风 我不确定,但是之前有原创小组特地问过我们,问的原因是怕被盗版。。。后来问了法律人士说,游戏机制没有法律保护。就好比麻将啊,扑克牌的各种玩法,但是游戏的包装啊,设计啊是有版权的。
coarsemelody 回复 vincentbg 呃,那岂不是随意吧一个背景套在一个游戏机制上就是一个新游戏了~ 就算没有法 ... RAS 发表于 2010-4-2 17:42 貌似就是这样的。 国外有些地方有类似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可能,推测) 国内是铁定没有的了。 事实上这种事情很难鉴定的。 如果一定说谁创造一个事情,别人都不许做了,那么今天我在水里放点盐,明天所有人都不允许在水里放盐了?放盐就要给我钱吗?这当然是无理的。 不过,如果要立法,如何判断这种"不允许他人使用“的事情的界限,是非常有技术性难度的...... 国内碰到类似纠纷,一般到最后都是私了的,然后说一句: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_=
coarsemelody 骰子没有专利,不属于谁的财产,属于公共资源,大家都可以采用。但游戏的设计是有版权的啊!属于其公司的财 ... 影风 发表于 2010-4-2 15:29 我很确定你把盗版和山寨等价起来了.......
周鱼 游戏机制如果得不到保护的话,其实就相当于谁去开发原创一个全新的游戏就是傻子,等你做出来,人家简单改改模仿一下就成了,你付出的代价很高,而模仿者几乎不用付出什么代价。谁还会费力去创造呢?就是互相抄袭呗。这也是后来不断出现了一堆这个杀那个杀之类的原因吧。 其实去支持国外原创不被国内的山寨们所抄袭,大家真正的目地并不是正义感泛滥,非得维护世界秩序。而是要给国内原创创造可能的环境。使得一些有创意的作者的付出可以得到更高的回报,这样才又可能让国产桌游越来越好。那些只会靠抄袭捞钱的人,当他们捞到钱了,就会进而发展去进行原创么?这显然是一厢情愿的天真想法,没有原创能生存的环境,怎么可能会有原创呢? 也许中国的大环境难以很快改变,但是桌游圈也应该有桌游圈的影响力,这个影响力团结起来就可以对那种抄袭和山寨的行为加以一定的约束,给国内的一些还比较天真的原创者们一定的希望,我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如果这个底线守不住了,那么咱们桌游的未来也就是要靠抄来过活了,那真是桌游爱好者想要的结果么?
xxbbg 貌似就是这样的。 国外有些地方有类似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可能,推测) 国内是铁定没有的了。 事实 ... coarsemelody 发表于 2010-4-2 18:06 違法不違法是一回事,山寨不山寨是另一回事 不違法不等於不是山寨 不要選擇性迴避討論嘛....真是的 沒意思
coarsemelody 會把道具和規則混為一談看的,就是不理解遊戲本質的,其他不說了 xxbbg 发表于 2010-4-2 15:29 在讨论到山寨的时候,犯法的反而是山寨道具,而不是山寨规则。的确没必要多说。 山寨手机,他们的灵魂都是不一样的。山寨手机a是用来上网的,山寨手机b是用来打电话的,山寨手机c是用来当按摩棒的。 山寨,难道只有山寨一件事物的核心,灵魂才叫山寨么? 明天路上出现个学习犀利哥穿着的人,保证大家都叫他山寨犀利哥。他们灵魂一样么?犀利哥的灵魂被山寨了么? 最后,你的言论完全不能够反驳我前一帖中的一点: 你所鄙视的不是山寨,而是一些试图通过学习某些你喜欢的东西,达到自己利益的商人。但是,你喜欢把这些东西称为:山寨用品。
xxbbg 在讨论到山寨的时候,犯法的反而是山寨道具,而不是山寨规则。的确没必要多说。 山寨手机,他们的灵魂都是不一样的。山寨手机a是用来上网的,山寨手机b是用来打电话的,山寨手机c是用来当按摩棒的。 山寨,难道只有山寨一件事物的核心,灵魂才叫山寨么? 明天路上出现个学习犀利哥穿着的人,保证大家都叫他山寨犀利哥。他们灵魂一样么?犀利哥的灵魂被山寨了么? 最后,你的言论完全不能够反驳我前一帖中的一点: 你所鄙视的不是山寨,而是一些试图通过学习某些你喜欢的东西,达到自己利益的商人。但是,你喜欢把这些东西称为:山寨用品。 coarsemelody 发表于 2010-4-2 18:22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吧好吧....你赢了....
coarsemelody 游戏机制如果得不到保护的话,其实就相当于谁去开发原创一个全新的游戏就是傻子,等你做出来,人家简单改改 ... 周鱼 发表于 2010-4-2 18:16 不转移话题的话,还是有的回复的。 游戏机制应该得到保护。但是怎么操作?说风凉话谁都会,我也知道应该得到保护,可像我上一贴说的那样,具体的界限怎么定呢?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谁能说了算?这是一个操作上很有难度的事情。事实上,很多国家都是通过提高国民素质来从另外一方面抵制你们所说的“恶性山寨”这种东西的。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界限几乎定不下来。抄袭就算违规?还是抄袭到一定程度?没人说得准。 其次,你不给商人赚钱的机会就叫他们投钱进去原创,这是更加幼稚的想法。这个社会的本质是逐利的。没有甜头,谁会冲过去?就像这两天坛子里另外一张帖子,说:桌游到底是不是正当行业。没有利字当头,至少在天朝这个普遍还不能够过得像国外那样有理想有目标的文化思想沙漠里,没有人会为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而去创造些什么东西。正如动画行业,正如单机游戏。在我看来,游戏是一门艺术,但是我不想饿死以后再被称为艺术家。社会不给于足够的认同,就没有足够的动力来发展这个行业。因此,在国内,甚至全世界,几乎所有行业的起始,都是从“山寨”开始的。手机如此,汽车如此,计算机如此,游戏如此,如今,桌游如此也是正常的。 然后,你认为靠影响力可以推动一个行业的良性发展,那其实和前一点一样幼稚。桌游不是慈善行业,不是靠人施舍的。一个行业要良性发展,归根究底一个字:钱。你们如此反对跟风赚钱,那么谁敢在自己完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投入大量资金来研发一个自己都不知道卖得出去卖不出去的东西?只有靠学习,模仿,山寨,积累了一定经验以后,战略上才有可能有人选择介入。战术上才会有人面对这样那样的原创问题。 我知道一些很有优越感的人(这种优越感就和艾泽拉斯地理的暴白们是差不多的)对于三国杀这个游戏是非常不屑的。但是我想有一点,如果没有三国杀,没有这个你们不屑的东西,中国现在知道桌游的,不会有现实当中的1/3。如果游卡的创始人也一样有这样莫须有的优越感,这个坛子上的人数会不及如今的1/5。 你可以不相信,但是给你一个参考。就是询问一下认识的桌游店boss,对于新手玩家,推bang的回头率,成功率高,还是推三国杀的回头率,成功率高。 这当中的区别,或许会让你少许理解,什么叫做”为了迎合市场“而做出的努力。不要小看了一个”换背景“的策划,即便这个努力不值钱,在你自己没有做过这样的努力前,是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了一点? 而后来那些魔兽杀,水浒杀,我就不说什么....我也是非常鄙视他们的.....它们这些才是通过扼杀玩家群体数量,回头率,热爱程度来扼杀桌游行业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