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asd002 于 2008-12-21 16:25 编辑
同意59L的第一个观点,贯石斧和仁王盾是装备对装备的问题,与LZ所提到的技能对装备的问题完全不同
个人观点马超出黑杀,装备仁王盾的对方首先应该进行判定,判定失败减血;判定成功也需要出闪
理由如下,首先前面有不少人认为不能触发马超此技能的原因在于‘攻击根本就没有或不能命中’,我认为这个理解是错误的,因为马超此技能的发动是随着『攻击』(出杀)这个动作的发动而发动的,在发动这个技能的时候根本就不需要考虑是否‘命中’,而技能权限大于装备,所以就完全有理由要求装备仁王盾的对方进行判定过程
对于我以上说的为什么在发动这个技能的时候不用考虑命中,大家喜欢引用原文,那我也引用,原文如下“用『杀』攻击时,可首先另对方进行判定;判定结果为红色花色则视为被『杀』命中.....”,显然在出杀,发动攻击这个动作和附带的技能的时候,根本就不需要考虑命中,命中是在随后的‘判定’中决定的事情,更因为技能权限大于装备,所以对方应该完全按照马超技能的效果进行游戏,在这里可以完全无视仁王盾
有人认为马超技能的判定是在判定减不减血,而不是‘命中’,首先,这样的理解有悖于规则书上的原文,其次现实中的例子,我用装着‘开花弹’的手枪爆一个人的头,特殊化的子弹可以视为‘技能’,这个技能的发动显然是随着我开枪这个动作而发动的,我爆对方的头,就算对方上身穿着防弹衣又有何用?因为我爆的是他的头,他唯一能保证不死的情况就是躲过我的子弹,如果他躲开了我的子弹那就是我没有命中,而不可能是命中了他的头,把他的头打开了花而他不减血
总结,所以,判定判定的是命中,而技能的发动是伴随攻击的动作的发动而发动的,而在发动这个技能的时候不用考虑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