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經
說明書中文版
遊戲設計:池田康隆
1.0 遊戲概要
玩家扮演源氏一方(源氏一族、木曾一族與其他西國豪族)和平家一方(平家一族、奧州藤原一族等);一方面利用朝延權威,以圖取得霸權。遊戲是所謂「卡牌驅動」方式,遊戲開始時雙方選擇使用的卡牌,把卡牌洗勻並疊成一疊,採取由最頂一張為順序開始,以「cheat驅動方式」,以表示中世紀通訊手段缺乏而導致的軍事行動困難。
2.0 遊戲用品
這個遊戲附有以下物品;另外,要準備2枚6面骰。
Œ 規則書一冊
Counter sheet 一張(與日清戰爭、上野戰爭共用)
Ž 遊戲地圖一幅
卡牌sheet 2張
2.1 棋子
要由附屬棋子sheet切出使用,棋子分為單位和記號2種。
2.1.1單位
(1) 這個遊戲登用以下3種單位
Œ 武將單位
郎党單位
Ž 僧兵單位
僧兵單位,規則中並沒有特別指定的限制,與郎党單位同樣方式處理。
注:單位底面並不使用。
(2) 名稱
表示各單位名稱。
(3) 能力值
武將單位的能力值有以下2種。
Œ 武勇值:戰鬥使用
統率值:移動使用
(4) 一族
各單位的顏色,用以表示這個單位所屬的「一族」。各玩家扮演以下一族。
Œ 源氏玩家
源氏、緒方、河野、木曾(1-3回合)、僧兵
平家玩家
平家、藤原、木曾(5-7回合)
2.1.2 記號
Œ 回合記號
在回合表示Box 上表示現在的回合。
「後白河法王」記號
後白河Box 上表示朝廷的狀態。
Ž 「梶原景時」記號
使用戰略卡「梶原景時」時使用。
「臆病者」記號
使用戰略卡「水鳥羽音」時使用。
2.2 遊戲地圖
2.21地圖
區分幾個區域。各區域表示以下各項。
Œ 區域名
補給數目(參照11.0)
Ž 初期配置
表示各區域中初期配置的武將,郎党單位。
(1) 根據點(得點)區域
「南關東」「京」「四國」「北九州」4個區域為根據點區域,與勝利條件有
關。(參照13.0)
(2) 地形
各區域中所印刷的地形,在遊戲中沒有任何影響。東瀨戶區域與西瀨戶在遊
戲中與其他區域同等處理。
2.22 圖表 box 類
Œ 回合表示box
配置回合記號,表示現在的回合(參照4.0)。
後白河box
配置後白河記號,表示朝廷狀態(參照5.0,9.5)。
Ž 待機box
配置待機中和負傷武將單位。
京box
地圖上的「京」區域狹窄,不能把單位置於其上。遊戲上的所有點,與
「京」配置同樣方式處理。
奧羽box
配置藤原一族單位。在奧羽box的單位,可以在箭號連結區域中作一般
移動,不能由其他區域進入奧羽box。
2.3 戰略卡
要由附屬的卡牌sheet切開使用,有源氏玩家用、平家玩家用和兩家共用。
(1) 源氏玩家可用源氏玩家卡,平家玩家可用平家玩家卡(參照7.0)
(2) 「木曾義仲」卡,由第一至第三回合為源氏用,第5至第7回合由平家玩
家用。而第4回合雙方都不能用。
(3) 「後白河院之暗躍」「追討令」卡,在牌疊製作階段時為後白河友好的玩家
使用。中立的情況下雙方都不能使用。
3.0 遊戲準備
(1) 各自按遊戲地圖上所寫著的配置單位。
(2) 「源義經」「源行家」配置於待機box。
(3) 回合記號放在「1」欄上;後白河法皇記號放在「START」欄,其他剩下的
郎党單位置於地圖旁邊。
(4) 決定誰是源氏玩家和平家玩家。
4.0 遊戲程序(1回合=1年)
Œ 朝廷階段
郎党補充階段
Ž 牌疊製作階段
行動階段
調整階段
以上程序結束時把在回合表示box上的回合記號推移。
5.0 朝廷階段
5.1 後白河法皇記號的移動
(1) 向並沒有支配京區域的一方給予1分,移動後白河法皇記號。
(2) 雙方均不支配的情況下,及第一回合並不移動。
5.2 後白河的狀態
(1) 後白河記號在平家欄時後白河與平家友好,在源氏欄就與源氏友好。在中立
欄中,後白河為中立,與雙方均不友好。
(2) 後白河與友好一方在郎党補充階段補充的郎党數目有所增加(參照6.0),並且
在牌疊製作階段可在牌疊中加上「後白河院的暗躍」「追討令」。(參照2.3)
6.0 郎党補充階段
(1) 以在後白河box上,後白河記號所放置欄中寫著的數字,補充郎党單位。(左
方數字為平家,右方為源氏)
(2) 配置是與後白河友好的一方較後進行配置。在START欄的情況下源氏首先
進行配置。
(3) 郎党的配置是選擇己方一族支配的區域,(參照12.0)補充該一族的郎党單
位。1個區域不能補充2個以上單位。(補充全部其他區域)
7.0 牌疊作成階段
(1) 雙方玩家,從每回合己方能夠使用的戰略卡中,選取這回合所使用的卡。能
夠選擇的數目在回合表示box中記著。
(2) 同時支配「西瀨戶」「東瀨戶」(參照12.0)的玩家,作為日宋貿易的伙伴,可
多選一張卡。(擔當一族存在的話,沒有同族亦沒有問題)
(3) 雙方選好這個回合的卡牌後,把卡牌翻轉洗勻並疊成一疊。(無論哪人製成
牌疊,此後亦由1人進行較公平)
8.0 行動階段
(1) 由牌疊最頂一張開始翻開使用,玩家從以下行動中選擇一種。
Œ 按卡牌指示進行
執行卡牌指示。卡牌是「武將卡」時,參照9.0。
戰鬥
隨意選擇多於一族郎党存在的區域,續一執行戰鬥;戰鬥的次序由卡牌
使用者選擇。
Ž 放棄
甚麼也不進行。
(2) 重覆進行直至牌疊用完。
9.0 武將卡的行動
戰略卡中,寫著「武將卡」的卡牌,以以下方式使用。使用「武將卡」時,
針對指定武將(朝貢除外),從以下行動中選擇一種。
Œ 移動(參照9.1)
戰鬥(參照9.2)
Ž 登場(參照9.3)
補充(參照9.4)
朝貢(參照9.5)
9.1 移動
(1) 該名武將可移動3個區域。這時,該武將可帶領與其統率值相等數目的同族
郎党同行。其他族的單位和武將不能伴隨。
(2) 移動中可以提走或留下部隊。但是必須最少有一隊郎党餘下來繼續移動。(不
能在空白地,這個規則表示補給線)
(3) 移動進入有與武將不同族的區域情況下,移動結束,進行一輪戰鬥。(注意!
己方一族的部隊存在的話都同一方式處理)
(4) 該武將與不同族在同一區域的情況下,鄰接區域為與該武將同族所控制的話
就移到該區,並結束移動。(不使用討取棋子)郎党不能連續移動。沒有控制
區域就不能移動。
(5) 武將單位單獨時,不能進入沒有同族單位的區域。
9.2 戰鬥
(1) 與在同一區域的其他族進行戰鬥。(參照10.0)
(2) 根據「武將卡」執行戰鬥時,一輪戰鬥不能結束時,只能由卡牌使用一方決
定是否進行其他輪的戰鬥。
9.3 登場
(1) 該名武將在待機box時,選擇一個該武將所屬一族所支配的區域據點來配
置。沒有有關區域就不能配置。
(2) 源行家即使沒有據點區域(紅色區域)亦可配置。
9.4 補充
(1) 在武將所在的區域中,補充一隊該武將所屬一族的郎党一隊。
(2) 利用「北條時政」卡進行補充的情況下,可使用該武將或其他武將均可。
(3) 用「武將卡」補充的情況下,不在支配區域都沒有關係。(郎党補充階段的
補充只能在支配區域)
9.5 朝貢
(1) 擲骰一枚,按以下結果向己方移動後白河法皇記號棋子。
1-3 : 1格
4-5 : 2格
6 : 3格
(2) 使用特別卡(如源賴朝等)朝貢的情況下,骰子點數有+2修正。
10.0 戰鬥的解決
(1) 戰鬥發生時,雙方決定武將中誰為大將。多於一名武將時,以在該區域中統
率值最大的為總大將。(多於一人就由玩家自行決定)由於移動而發生的戰
鬥,可能會出現移動過的武將與總大將不同的情況。
(2) 雙方同時擲與郎党數目相等的骰子,計算少於總大將武勇值骰子點數的數
目,互相移除與該數目相等的對方郎党數目。
(3) 沒有總大將的情況下,武勇值以0計算。僧兵單位的武勇值為2。
(4) 有被放置了臆病者記號棋子的武將情況下,首先由源氏一方擲骰並除去平家
一方的郎党,然後才由平家一方擲骰並除去源氏一方的郎党。
(5) 有3個以上族群的單位參加一場戰鬥時,行動中的武將以外族群,在這場戰
鬥中均當作敵軍。
Œ 行動中的一族武將的攻擊:以通常方式處理。對手可在這個區域中剩下
的族群中隨意分配損傷。損傷不向自己的一族分配亦可。
對手的攻擊:剩餘的一族個別地進行攻擊,給予雙方的損傷予行動的一
族亦適用。
3個以上族群的單位參加戰鬥的例子
第3回合,源氏武將入侵有平家和木曾的區域,戰鬥發生。這時木曾在源氏
指揮下,可是在這場戰鬥中為平家所指揮。
源氏:源義經、源氏3個單位
平家:平知盛、平家1個單位
木曾:木曾義仲、木曾郎党2個單位
(1) 源氏的攻擊,給予敵軍2點損傷,平家全部選擇木曾的單位承受損傷,這個
結果令區域中再沒有木曾單位,木曾義仲必須撤退,但由於鄰接沒有木曾支
配的區域,木曾義仲就由遊戲中移除。
(2) 平家一方的攻擊,木曾義仲1個單位、平知盛1個單位給予敵軍共2點損傷。
(3) 這個結果使這個區域在戰鬥後剩下源義經和源氏1個單位,及平知盛和平家
1個單位。
(6) 郎党全部移除的情況下,被清除郎党一方的全部武將,按以下表格,執行討
取行動。
1-2 : 退卻:向有同一族單位及沒有敵軍鄰接的區域移動。沒有以上條件的區
域的話,就從遊戲中移除。
3-5 : 負傷:移向待機box。
6 : 死亡:立刻從遊戲中移除。
11.0 調整階段
(1) 玩家調查各區域中郎党的數目(不包含武將)。郎党的數目超過了區域所提供
的補給數目,就要除去超過了的郎党數目。這是表示當時還未設有兵站,食
物等需就地補給。
(2) 在同一區域中有超過一個部族單位存在的時候,各自進行補給;對於各族,
在可取限制內的補給數目。(譯者建議:如雙方單位都在同一區域,區域的
補給值首先平衡分配給雙方,如有1點剩下,就擲骰決定這1點誰屬。)
12.0 支配區域
(1) 某區域中只有一族的郎党存在的時候,該區就由該族所支配。
(2) 多於一族的情況下,不由任何一方支配;即使為同一方的不同氏族,亦不能支配。
13.0 遊戲結束
以下任何一項條件滿足的場合,遊戲結束。
(1) 源賴朝遭移除,平家勝利;平宗盛遭移除,源氏勝利。
(2) 回合結束時支配全部4個得點區域(包括己方的其他氏族),該方取得勝利。
(3) 7個回合結束,源氏一方控制3個得點區域(包括己方的其他氏族),源氏一方取得勝利。
(4) 7個回合結束,平家一方控制2個得點區域(包括己方的其他氏族),平家一方取得勝利。
(5) 7個回合結束,以上條件均未達至,就計算支配區域的數目,多者為勝。(得點區域作2點計算,同時包括己方的其他氏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