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璧微瑕 白璧微瑕 发表于 2013-1-8 11:01 王叔叔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1.choose and do X,choose和do的都是对象X(choose的对象必须合法不然没法完成c ... 若有差错,欢迎王叔乔叔斧正,3Q
凛冬将至 觉得越来越像以前学英语了。太多的语法规则总是弄不懂,最后其实都是靠感觉来。有些规则和情况想想自己都觉得不可能,那就肯定不对了。比如乔拉上场可以不弃自己这种规则。 我觉得很多牌如果只抠字面意思,一定是有歧义的,因为字是死的,人是活的怎么想都行,都没有违背字面意思。 比如席瓦斯的功能,到底是可不可以横已经横了的人,真的是怎么理解都可以的。 所以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官方给规定,希望FFG和游人码头更新FAQ的频率高一些,经常发布一下这些有争议的卡牌的最终解释。大家都按照一个标准打就可以了。和官方解释不同,咱们理解的多合理也没用。
前下前手 本帖最后由 前下前手 于 2013-1-11 17:27 编辑 我只能说芬妮的反例反而举的不好,指定横的人,别人可以选择横这个角色,这和指定没手牌的人选择弃牌是一样的,没区别 我一直以为芬妮狂笑硬要选弃牌就和硬要闪电大王去死一样,毕竟执行争夺结果也是选择,虽然一个是选择角色,一个是选择效果,不过都存在不合法能不能选的问题,能解释的话就是争夺效果是选择并执行,芬妮这个是一个选择效果,不算执行效果,不算执行效果就不用合法,凌乱了 不过既然这么纠结的事有个定论,那就纠结的按定论来吧
lironghuan 感觉好多卡牌,在中文的环境下,和在英文的环境下的解释都不一样,好比“分妮,狂笑”和“遗憾客”,在我看来,中文的解释,他们的2个是一样的,但是貌似英文的环境下,就是不一样的。 还有就是楼上说的,可以选择让闪电大王死,然后因为闪电大王死不了,而不死人吗?